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步伐 20家中医院成为示范单位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4-02
本报讯 (记者向 佳)4月1日,全国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江苏无锡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强调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升中医药行政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评价指标体系;重视统计数据收集,建立统计信息共建机制;认真调查研究,制订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江苏省无锡市中医医院等20家单位被授予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
吴刚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我国“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取得的经验及成就,其中标准研究及信息化基础研究工作成效突出:“十一五”期间,共制订和公布27项国家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209项行业标准;开展《中医结构化电子病历功能技术规范》等制订研究,参与世卫组织《经穴部位》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传统医学部分的编制等工作。研究建立了中医电子病历系统、中医药术语标准数据库检索平台、中医医疗质量监测网络、中医药继续教育网络等一批新应用系统,其中中医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得到广泛推广,并获得200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对于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吴刚指出要抓好四项内容:
一是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升中医药行政管理水平。近期重点完善中医药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系统应用改造,整合各类中医药行政管理应用系统;搭建内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逐步实现机关内部主要办公业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组织开展中医药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制定、推广和应用工作,加快建立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网站群,整合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二是加强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快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中医药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标准、中医医疗信息网络系统标准、中医药数字化技术规范、中医药信息标准分类规范等信息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应用协同互动和信息共享利用,并正式启动《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修订工作。
三是重视统计数据收集,建立统计信息共建机制。加快建立国家级统计信息中心,实现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院等单位各类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监测系统。各地应以省为单位建立相应的统计信息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加强中医药综合信息统计工作,制定《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制度》,构建中医药综合统计数据库,为制定中医药政策、法律法规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是认真调查研究,制订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以信息扶贫为先导,积极运用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技术功能,加强对口信息技术支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有条件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发展现状,科学制定本地区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
对于此次被授牌的20家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吴刚希望他们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规范应用和科研攻关。要高度重视中医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的顶层设计,积极参与中医证候、中医四诊等数据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开展中医药信息化基础研究和科研能力建设,研究和解决基于中医医疗服务信息的临床科研数据挖掘与资源共享等关键问题,积极运用中医医院信息资源挖掘技术,建立符合中医医院信息分析利用的模式和方法,开发适合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医疗、科研、保健和康复信息利用系统,积极与中医药科研院所、相关高等院校加强科研合作,多研究和开发基于中医理论知识的信息技术、信息产品;多研究和设计符合中医药特色和规律的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信息系统、中医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信息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等。
会议期间,北京市、吉林省、青岛市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代表介绍了自身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无锡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