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要求卫生监督机构充实中医执法力量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4-15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中医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医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在卫生监督机构中充实中医执法监督力量,做好辖区内中医执法监督工作。《通知》明确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开展的中医执法监督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设立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中医执法监督工作。下一步,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共同对中医医疗广告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