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5-06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5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该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市场上销售的“虫草肾阳丸”(盗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102,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华侨联合企业制药厂,标示产品批号:20090630)涉嫌为假药。后经标示生产地吉林省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无药品所标示的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假药“虫草肾阳丸”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