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意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5年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5-14

●建成一批全国知名的中医医院和优势学科

●培养5~10名国家级名中医,30~50名省级名中医

●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企业

●打造并形成一批河南中医药文化品牌

本报讯 (记者田文敬 刘 品)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与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和技术水平;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成一批全国知名的中医医院和优势学科,县级公立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5~10名国家级名中医,30~50名省级名中医;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研发、生产、流通企业,形成产业优势;打造并形成一批河南中医药文化品牌。

县以上至少办好1所公立中医院

《意见》指出,要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公立中医院建设力度,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内至少办好1所公立中医医院,全省重点建设100所特色突出、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县级中医院。西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设置中医科室、病床和中药房,努力提供中医药服务。培育、培养名院、名科、名医,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发挥其示范带头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积极应用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传统优势,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

鼓励县以上医院开展院内名老中医师承工作

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坚持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并举,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师承教育要以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该省继承型高级中医药人才培养为主体,鼓励县级以上医院开展院内名老中医师承工作。加强县级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培养,培训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探索降分录取、定向就业、政府补助等办法,为农村定向培养中医药本、专科人才。

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在中医继承与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中医科技创新体系,整合中医科技资源,加强常见病、疑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鼓励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海内外结合,加强中医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的研究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意见还提出要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点研究以张仲景为代表的河南历代名医、流派的学术特点和学术思想,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诊疗技术,重视确有疗效的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法的收集、整理、研究。开展中医药科技文化普及教育,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重点发展区域特色道地药材

在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中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产品优势,重点发展区域特色道地药材,积极开发中药新品种,发展现代中药,加快形成产业优势。加强对“四大怀药”、山茱萸、金银花等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生产的规划管理,实行规范化种植。要重视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切实保护中药种质和遗传资源,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替代品研究,确保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推进中药科技进步与创新,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使研究、产品、市场有机结合,提升河南省中药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在中药材、药效物质、中药新用途以及制药工艺等方面,及时申请中医药产品专利、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