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问题狂犬病疫苗”企业被罚三千万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5-17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5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江苏延申、河北福尔公司“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事件处理结果,两公司分别被从重处2563千万元和563万元罚款,9名直接责任人被处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相关行业,药品GMP证书被收回。

据悉,去年12月,国家药监局通报上述两企业生产的7个批次21万人份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效价低于国家标准。卫生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及时召回问题产品,并采取了及时补种措施,开展免费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