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不同环孢素制剂间转换使用可能带来风险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6-11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8日发布新一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药品生产企业和公众,警惕不同环孢素制剂间转换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在未进行治疗监测的情况下,应避免更换使用不同商品名或制剂的环孢素产品。如需更换环孢素产品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医嘱要求用药,并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在使用环孢素过程中,应按照说明书或医嘱要求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我国上市的环孢素商品名包括山地明、新山地明、田可、赛斯平、新赛斯平等。自2004年至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环孢素相关病例报告556例,其中严重病例占18.2%。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异常、胆红素血症、牙龈增生、恶心、呕吐、肾功能异常、多毛、皮疹、高血糖、高血压、头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