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院内制剂促进中医药发展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6-11

□ 吴剑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

笔者所在单位刚刚与某县级中医院签订了医院之间制剂室合作的协议。在接洽过程中笔者感受颇多。

中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比综合性医院更加困难,特别是在如何发挥中医药特色和竞争力优势上困难重重。中医专科专病、中药特色制剂是中医院过去引以为自豪的看家本领,但现在也遇到诸多发展的瓶颈。这其中,医院中药制剂的发展尤其困难。由于国家对中医院院内制剂按照GCP的标准严格执行,任何院内制剂都要经过申报、审批、伦理委员会考察和严格的临床验证,在保证疗效和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被批准使用。此外,中医院的制剂室要想达到GMP认证,在生产场地、技术要求上都难以达标。可以说,用西药生产的量化指标来规范中药制剂的生产,将西药的检测标准用于中医院自配制剂的检测,这本身就具有不合理性。不少县中医院和个别地级市中医院的制剂室因此而萎缩甚至关闭,累及中医专科的建设,中医特色的体现,令中医院有苦难言。

随着《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和新医改政策的推进,中医药制剂已看到了曙光。现在,对于中医院确有疗效且可以提供5年以上临床应用证据的院内制剂,可以简化审批手续。对此,我们需要用长远的眼光,改革的精神,合作的态度,求实的作风来推进中医药制剂工作的发展。相信在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以法律为指导,以资本为纽带,以中医院为主体,以中医专科为平台,组建区域性中心制剂室,共同规划、研究、开发、生产、使用、调济、销售中医药制剂,定能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支持中医专科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中医药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