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试点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09

全省遴选1000名指导老师,培养3000名中医药骨干

本报讯 (记者杨敬科 王 云)日前,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从今年起到2013年,在全省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试点工作。全省将遴选指导老师1000名,为每位老师遴选确定学术继承人1~3名,培养3000名中医临床骨干和中药实用型人才。

学习方式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每周保证跟师时间不少于2天。通过师承工作,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并在本学科领域的某方面提出新的见解和观点。

省级财政增加的中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试点工作和指导老师及继承人教学津贴补助,指导老师每人每年2000元,继承人每人每年1000元。继承人经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合格并获得出师证书者,通过规定的评聘(考试)条件和程序,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调整岗位。继承人在继承学习期间具备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按照职务评聘(考试)要求和程序进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按属地化原则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带教单位做好继承工作的平时考核、阶段考核,抓好年度考核、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予以淘汰。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甘肃省先后开展了四批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此次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试点工作,是甘肃省在对前四批不断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甘肃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提升中医药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

据悉,此次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作为甘肃医改工作中发挥中医药特色的亮点,在全国也具有首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