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现状普查暴露基层中医工作不足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12

□ 唐长冬 山东省济宁市卫生局

中医基本现状普查工作自2010年5月27日正式启动,调查对象涵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调查内容涉及许多方面,调查组织实施包括多个层级。在各级卫生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但笔者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基层中医工作的许多难处。

一是“难”在基层领导对中医工作的重视不够。国家、省、市均成立了各级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但在调查最重要的枢纽——县级卫生管理机构却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县市区卫生局工作开展进度不一,数据质量等次不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市中医现状普查工作的质量。

二是“难”在中医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根据管理学“控制”理论,管理的实现必须以职责明确的、完善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纵向职权关系为基本前提。在现行的中医药管理体制中,国家、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均为独立的中医药管理局,在地市一级管理机构由于受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大多数中医药管理部门为卫生局内设科室,而县级卫生局根本没有单独设置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多数为医政管理部门代管。在基层组织机构不完善的情况下,很难有明确的纵向职权关系,这对县级以下基层中医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三是“难”在基层中医药管理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通过本次普查工作可以发现,现在国家、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都有明确编制及相应的工作人员,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因没有单独设置,多不具备固定的编制,专职工作人员多数为1~2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仅设有业务科或医政科对中医工作进行代管,基本没有专职中医工作人员。即使从事中医工作,多数也没有中医专业背景,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基层中医工作在县级机关基本上以应付为主,主动性、创新性不强。

针对以上基层中医工作的难处,为更好地保证中医工作在基层抓好、做大做实,笔者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体制建设。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均为卫生部所属单位,人员编制、规格等基本相同,但是各级组织机构及纵向的职权关系却不尽相同。以山东省为例,省级以上药监、中医药部门同国家设置基本一致,但市级药监部门同卫生部门均为政府序列工作部门,而中医药管理部门却为卫生部门内设机构,没有单独设置,以至于县级药监部门仍然为政府序列工作部门,而县级中医药工作连组织机构都不存在。因此,除加强基层领导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视外,建议中医药管理部门能参照药监部门配置,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纵向的职权关系,便于政令畅通,提高中医药工作效率及执行力。

二是加强中医药“主阵地”建设。如果说中医现状普查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那么切实加强中医药“主阵地”的建设就是一项长远的使命。市县两级中医院是基层中医工作的“主阵地”,是中医药服务辐射基层群众的重要载体,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着重要作用。应从国家层面对全国地市一级中医医院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加大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力度,对中医特色突出的部分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专项投入扶持,巩固加强中医药事业的“主阵地”,利用中医医院这个平台,辐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形成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三级”网络,再利用这个网络将中医药传统医学发扬光大。要看到,现在县级中医医院更多的精力是放在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上,而中医特色的发挥、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都是要以经济基础作为保障的,一旦影响到县级中医医院的核心利益,相应的工作很难得到深化和推进。

三是推动重点中医药工作进展。自从《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政策。但是从组织实施的效果来看,很多政策在落实到县一级机构时存在很多困难。比如说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虽然张悟本现象被社会上炒得沸沸扬扬,面对社会上巨大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求和群众对中医保健服务的无所适从,至今没有看到哪个地区、哪个中医医疗机构把这项业务规范开展,成效突出。应该说,现阶段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是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头戏。而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是提高社会知晓度、认可度的关键,推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是当前社会健康需求的主潮流,所以说,只有抓住了重点、攻克了难点、弥补了弱点才能真正促进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希望中医药普查工作的推行与完成能为今后中医药的发展摸好底,铺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