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年内中医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8-05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出台了《全省农村中医药重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2010-2011年),提出5年内,建成2个国家级传统医学临床教学科研基地、20个名牌中医医院,50%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7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10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细则》提出,县级中医院在重点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临床科室基础条件建设的同时,在环境和装饰上也要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要把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纳入统一规划,开展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按照标准配置中医诊疗设备;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中医在农村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坐堂医试点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相关市县。鼓励县级中医院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业务指导,同时逐步推广县乡村中医药业务管理一体化模式。同时,还将采取定单定岗免费培养、在职在岗学历教育、创新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多种途径,强化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新农合也将推进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并研究制定降低中医医院和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起付线等其他补偿政策。(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