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台援疆指导意见扶持中医药为重点领域之一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8-06
本报讯 (记者张 聪)日前,卫生部下发《卫生部关于支持新疆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为重点领域。
意见确定的10项重点领域为: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卫生事业中长期规划工作;加大培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意见提出,从2011年开始,分三阶段组织实施卫生援疆工作,希望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对口支援关系将建立。19个支援省(市)卫生部门将对口支援新疆12个地(州)的82个县(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个师的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