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全面参与医改初见成效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8-11
本报记者 高新军
2010年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医改近期目标的攻坚之年。中医药事业在2010年上半年有哪些进展,又是如何参与深化医改?
8月9日至11日,在辽宁大连召开的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座谈会回顾总结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会议深入研究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和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并研讨“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传统)医药法》的立法工作。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9日的讲话中,回顾了中医药系统上半年的主要工作进展。
结合实际,落实《若干意见》
上半年,中央23亿元支持146所县中医院建设,上海、福建、河南、甘肃4省市以政府名义出台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
王国强指出,2010年是全面落实《若干意见》的关键一年,能否取得大的成效,关键在于提高对《若干意见》重要意义的认识,在于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于加快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
今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大与中央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力度,贯彻《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医药扶持促进政策。
该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完成了《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确定了在国家支持的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中,安排中医医院368所、中央投资预计55亿元,分别占国家支持建设的县级医院项目总数和中央投资总额的17%和15.3%,确保了县级中医医院在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中达一定比例。
在今年具体项目安排上,中央共安排专项资金23.6亿元,支持146所县级中医医院建设,5月底已下达中央投资计划。至此,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从2009年开始,中央已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11所,安排投资46.2亿元。另外,对于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今年国家已安排专项资金15.6亿元,支持15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和41所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截至目前,国家已安排中央专项资金44.6亿元,支持了313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和15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建设,基本完成了《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的中央投资计划。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争取财政部支持,组织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等10个项目;会同发改委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协调教育部开展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的相关政策;与商务部合作举办第四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中医药行业分论坛;在文化部支持下开展中医针灸申遗,《黄帝内经》、《本草纲目》两部中医古籍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完成《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会同卫生部完成《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及《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制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即将印发;召开10个部委局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制定《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今年上半年,上海、福建、河南、甘肃4省(市)以政府名义制定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还召开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大会。截至目前,已有12个省(区、市)政府出台了落实《若干意见》的专门文件,有4个省(区、市)政府召开了贯彻《若干意见》的大会。
上海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设立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要求各区县成立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并提出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福建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三名”战略、培植发展中药产业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和工作措施,明确保障措施。河南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全省重点建设100所特色突出、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县级中医医院。甘肃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的补助标准并达到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要适时合理确定和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
已出台落实《若干意见》专门文件的这些省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深化医改的各项重点工作,把文件中提出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具体细化和实化,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发挥中医药作用,落实医改任务
中医项目纳入残疾人医保,出台《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印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将中医列为公共卫生及社区乡镇卫生机构重点考核指标,制定《关于做好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今年上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卫生部落实工作安排的意见,以为发挥中医药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为着力点,完善政策措施。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有效引导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为目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中,加强与卫生部协调,将鼓励运用中医药的优惠政策上升为国务院法规。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提供的中医药康复服务项目纳入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各地在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中,落实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出台政策,参合农民在县中医医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降低100元,中医药服务项目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贵州省规定新农合中使用中医药的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10%,而一些县的提高比例达到了20%。甘肃省规定新农合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再提高10%、起付线再降低10%,同时城市医保对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全国大多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制定了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利用中医药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为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药基本药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联合组织编制了《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卷)》,与卫生部联合印发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广东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增补中成药133种、占增补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51%。西藏遴选出327种藏成药和128种卡擦药(加味药)作为基本用药,形成《西藏自治区基本药物藏药目录》。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及各省衔接,已完成了今年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下达;与卫生部协调,明确了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具体要求;联合卫生部印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条件建设。
安徽省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纳入县中医院管理,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和统一业务管理的“五统一”管理,药品销售价格大幅度下调、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中医药技术服务收费所占比重逐渐增加。福建开展了乡镇卫生院强化中医科建设项目,确定134个乡镇卫生院为项目建设单位,每个项目资助3万~5万元。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协调,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及考核指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的制定中,将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列为重点指标予以考核,使中医药服务在考核内容中有完整的体现。
各地在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尤其是在健康教育、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妇幼和老年人健康保健等方面,中医药服务开展比较普遍。北京、广东等地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特别是广东省作为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的试点省,要求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中100%填写中医体质辨识内容。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就如何充分体现中医医院特点、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改革试点工作动态,审核了9个国家重点联系城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会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宝鸡市人民政府,启动以宝鸡市中医医院为对象,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改革中中医医院投入补偿机制的专题研究。
各地改革试点方案,基本体现了《指导意见》的总体精神和要求。安徽省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该省《关于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从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分类补偿机制等关键环节上提出了具体要求。河南省洛阳市初步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中,在中医医疗收费方面,调整和增加了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提高中医诊查费及针灸、推拿、正骨等项目的服务价格;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方面,市财政将承担补偿责任,并对市属中医医院在投入政策上给予倾斜。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城市改革方案的指导,使各地改革方案注重体现中医医院的特点,反映中医医院的建设发展要求。与此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医临床路径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92个病种,正在征求意见。
王国强介绍,上半年推进了7项重点工作。一是以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救治中的作用为重点,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玉树抗震救灾;二是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推进了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三是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加强了中医医院内部管理和内涵建设;四是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层人员培训为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五是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六是以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为重点,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深入;七是以务实合作为重点,继续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与会的厅局长们对上半年中医药事业取得的新进展表示欣喜振奋。广东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曹礼忠告诉记者,中医药事业发展势头很好,上海、安徽、甘肃等兄弟省市的发展经验值得广东借鉴。广东省也注重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落实了新农合中医药倾斜补偿政策,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治未病试点单位扩大到26家,并与物价局和卫生厅联合出台了治未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将其纳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于素伟表示,全国中医药形势大好,河北下半年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支持中医药全面参与河北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