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范中医足疗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8-16

本报讯 (记者黄 心)近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通知,规范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药泡洗和足底反射诊疗项目。

通知指出,中药泡洗、足底反射疗法等中医药传统疗法是在明确诊断和中医辨证的基础上依据患者病情所采取的个体化中医药外治疗法,有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临床治疗规范。

通知强调,中药泡洗(足部)疗法是在相关系统疾病主要疗法基础上开展的辅助治疗。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中医诊疗常规,辨证论治,并规范中医病历书写,操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足底反射疗法要按照适应症和禁忌症开展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