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印发《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8-16
本报讯 (记者杨敬科 王 倩)8月12日,甘肃省卫生厅印发《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方案》,针对灾区防疫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明确灾后防疫工作的目标,提出工作措施。
灾区卫生防疫包括:一是建立军地合作的高效指挥体系、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体系以及医疗卫生物资供应保障体系;二是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医院等重点场所的供水安全;三是环境整洁卫生,垃圾、粪便得到及时有效的无害化处理,厕所数量满足灾区群众需要,符合卫生要求,妥善处理遇难者遗体和动物尸体;四是控制食品污染,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五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公共卫生意识;六是恢复正常的医疗防疫工作秩序,恢复疾病预防控制平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卫生监督平台、传染病救治平台、心理危机咨询和干预平台。
灾区卫生防疫的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加强健康教育;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成立军地一体化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类水源地保护和周边环境清理,确保水源安全;日常垃圾分类收集并定点存放,在灾民安置点设置分类的垃圾池、箱;立即开展灾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开展灾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做好灾后食品安全预警;继续做好伤员转移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