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出 县级中医院和综合医院同等看待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9-03
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陕西子长县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场会获悉,陕西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将把县级中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以建设,此举旨在破解县级中医院定位、建设、发展的难题。
陕西去年率先在全国进行试点探索,在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联系点宝鸡市和神木、子长、阎良区等4个省级试点地区公立医改革试点,强调中医院的功能定位,即体现公立中医院的公益性,将中医医院建成区域内中医医疗、保健、科研及教学中心;要求发挥好县级中医院在农村三级网的龙头作用,担当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指导和中医药人才培训责任,鼓励县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改革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将公立中医院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补偿、药品加成政策取消后的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补偿、历史债务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补偿纳入政府补偿范围,建立经常性补偿、鼓励性补偿和专项补偿机制。同时,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在试点中探索,力争在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方面为全省公立中医院改革积累经验。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试点,中医、中药在医改中作用逐步增强。在652种品规基本药物中,中成药228种,占34.9%,全省4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了中成药,中成药整体降价39.6%;中医在健康教育、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妇幼和老年人保健方面发挥独特优势;中医医院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探索了推行按病种付费、次均费用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