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三项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9-08
本报讯 (记者向 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9月6日发布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协作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通知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结合本地区、本院实际情况讨论后,于9月15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为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提升基地整体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立开放协作的研究机制、有效整合相关优势资源、提升重点病种研究水平;规范和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质量、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在多次调研、征求专家及部分省局和基地意见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协作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分别对各项职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对规范和推动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