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两款产品虚假宣传受查处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9-10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9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霸王(广州)有限公司2款产品虚假宣传查处情况,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尤其是加大对化妆品标签标识违法宣传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的生产经营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2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向该公司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有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