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出台意见支持甘肃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9-15
●将甘肃作为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重点基地
●将甘肃作为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试点省
●支持甘肃举办中西医结合硕士生班,招收西医临床人员脱产学习中医
●推进甘肃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省建设
本报讯(记者杨敬科 通讯员李 军)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关于支持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全文见第三版)。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一个省份出台支持政策,尚属首次。这是对甘肃中医药工作的肯定,将对今后甘肃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支持甘肃在建设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基础上,支持甘肃在兰州市新建或改扩建1所中(藏)医医院;将甘肃作为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重点基地,支持甘肃省探索推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其费用从新农合资金中全额报销的工作;支持甘肃将定西、陇南两市作为道地中药材基地进行建设,将甘肃作为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试点省,对甘肃省境内中药材资源进行综合调查研究;支持地方政府和莫高窟管理部门在敦煌博物馆内设敦煌医学分馆,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向甘肃倾斜;局省共同投入一定经费,支持甘肃省连续招生5年,每年招收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100名,举办3年制在职全脱产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积极推进甘肃省作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省的建设,在甘肃选择2个市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联系点,指导研究符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新途径。
《意见》从建立和完善甘肃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甘肃中医药优势资源的研究开发、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程、积极扶持民族地区中藏医药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积极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6个方面,共推出17条支持甘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