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中药散剂淡出临床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0-27
散剂是中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元前3世纪末的《五十二病方》抄本及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中都有关于散剂这一基本剂型的重要记载。
散剂在我国的使用,可追溯至战国以前,至少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黄帝内经》的问世,为散剂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至汉代散剂已成为固定剂型,广为应用。晋代以后,散剂的内容不断丰富。唐宋时期不仅有许多著名散剂问世,而且出现了第一部国家颁布的中成药典籍。金元时期,四大名医创制许多名方,使散剂渐臻完善。明清以后,温病学说问世,使散剂有了新的内容。不仅在内科、儿科,而且使妇科、外科、皮科、眼科等都有了疗效确切的散剂。
因此,当今的国家药典也没有忽略散剂,但从《1985-2005年版<药典>(一部)收载不同剂型的品种数量比较》的统计数字中,笔者看到自1985年至2005年的20年间,散剂品种从45种仅仅发展到50种,散剂的实际应用情况远远落后于其他种类剂型的发展。
笔者不禁要问,在中医药发展环境最好的政策氛围下,为什么散剂却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曾经全部由散剂构成的中医三宝对今天的中医和患者还有价值吗?
散剂的医用价值不容置疑。散剂经过两千多年的临床使用,证实了其确切的疗效;散剂的各种优点也被现代医家所认同。如散剂具有配方稳定、用量经济、价格低廉、节约药源、使用方便、易于储存、药效直达、疗效确切、安全可靠、无毒副作用的特点。
散剂作为我国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的保护与恢复任务已经十分紧迫。为此,需要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保护传统中医药发展的环境和产业链,从传统散剂的研究、药审、药品评价、生产、临床等各个环节建立符合包括散剂在内的传统中医药的生存发展环境。否则散剂将退出临床,最终将成为中医药的一段历史记载。(马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