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1-05
5年内全面提升中医服务功能
●建成30~50个省市重点中医专科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占医药服务的比例达到40%~60%
●98%以上的乡村医生“能中会西”
●综合医院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本报讯 (记者杨鸿恩)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该市中医药事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要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从2010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在人才、设备、房屋建设、技术水平等方面发展成为三级中医医院。
继续在全市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开展示范性中医医院创建活动,确定2~3所管理科学规范、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的中医医院,发挥其示范作用。
推荐30~50个省市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在全市形成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的专科群。
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工作,落实专家待遇。加强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药服务占医药服务的比例达到40%~60%。98%以上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能中会西”,能基本满足农村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工作,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国家标准设立中医科,建立中药房,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设置标准配备中医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利用三年时间,使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符合该市实际需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别不少于10项和4项。
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制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筛选一批优秀中医药人才到国内知名中医院校学习深造,力争在5年时间内造就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市级中医院6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要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培养一批“能中会西”的中西医结合复合型人才。
要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力争利用3~5年时间,使乡(镇)卫生院的中医人员都能达到中医中专以上学历;乡村医生中的中医人员全部取得中医助理医师以上资格。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与市内外名老中医结对拜师。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落实对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中医事业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技术和疗效确切的院内制剂纳入医疗报销范围,基本药物制定、价格及报销比例要优先考虑中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