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中医药事业迅速发展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1-19
本报记者 胡彬 通讯员 王会玲
●在中医医疗服务、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等重点任务方面累计投入7.36亿元
●在全国率先将煎药费、中药配方颗粒剂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与“十五”期末相比,二、三级中医医院门急诊增加了410余万次,出院患者由7.1万人次上升为13.2万人次
“十一五”期间,首都中医药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得到极大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有了良好的开局,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据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赵静介绍,“十一五”期间,在贯彻落实《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的基础上,北京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开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奠定了政策基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在中医医疗服务、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开展项目活动,重点任务累计投入达7.36亿元。尤其是2009年起,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市、区县级财政在原有拨款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拨款总额1.7亿元,对北京市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内涵建设、财务管理、医院管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按照考核结果对中医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给予补助。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公立中医医院转变运行机制,调动了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积极性。
在既往医保政策的基础上,北京市还下发了《关于将中药门诊煎药费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将煎药费、中药配方颗粒剂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给百姓既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实惠。
北京市药监局也制定了《关于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制剂申报注册、调剂使用、配置生产等环节落实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院内制剂的使用和发展。
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活动,创新传承方式、提高传承速度、扩大继承队伍,抢救性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加快了高水平临床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评选表彰了首批“首都国医名师”,建立了首都国家级名老中医研究室、工作室和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成立了首都名医研修院,开展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截至目前,“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项目”共建设了25个名家研究室、22个名老中医工作室和28个名医传承工作站,系统开展了对首都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文化素养、师承门派等内容的整理和传承研究,同时在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3个基层老中医工作室,将传承工作延伸到了基层,形成了首都中医药整体传承的新格局。
截至目前,北京市中医类医院共达101所,全市卫生机构共有中医药人员1.3万余人。全市中医类医院共有床位数1.07万张。其中,中医医院9384张。与“十五”期末相比,三级中医医院共增加床位416张,二级医院增加床位325张;二、三级中医医院门急诊增加了410余万人次,出院患者由7.1万人次上升为13.2万人次。
在多项政策的扶持下,“十一五”期间,首都中医药在资金力量和人才队伍上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医改实施,发挥了中医特色,使更多的百姓体会到了中医的“简、便、廉、验”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