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1-24
本报记者 张东风
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民族医药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11月14日,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对民族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民族医药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
一是开展了重点民族医医院项目建设。确定了包括藏、蒙、维、傣、朝、壮、苗、土家共8种民族医药在内的10所重点民族医医院建设单位,使其成为民族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管理规范科学、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民族医医院。
二是在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中,注重将民族医医院纳入项目范围。目前,已确定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1个,纳入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民族医医院28所,国家投入近2.5亿元;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县级民族医医院67所,国家投入近2.1亿元。
三是开展了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在“十五”期间重点对14个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加强建设的基础上,又启动了“十一五”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前已经确定35个项目建设单位,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截至2009年底,已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全国共有民族医医院191所,床位8694张,另外民族地区的综合医院大多建有民族医药科室。
民族医药的
挖掘整理不断推进
一是开展了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专项工作。近年来,组织对藏、蒙、维、傣、苗、彝等19个民族的83种医药文献进行了发掘整理,其中羌、侗、仫佬、毛南等少数民族的医药文献发掘整理是建国以来第一次。截至目前,已有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
二是组织开展了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科技部、国家民委共同组织了民族医药优势病种的临床疗效评价技术规范、特色诊疗技术、民族药传统炮制技术及安全性评价、名老专家医技医术抢救传承及民族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等,具有跨地区、全局性和紧迫性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推动了民族医药科技进步。
三是组织了《中华本草》藏、蒙、维、傣4种民族药卷的编纂,收录藏药396种、蒙药422种、维吾尔药423种、傣药400种。另外,还编撰出版了《中国民族药志》、《朝医学》、《中国瑶医学》、《中国壮药志》等100多部民族医药著作。
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
一是基本形成了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民族医药教育体系。目前,全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朝、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民族医药方向教育,藏医、蒙医还开展了博士、硕士学位教育。
二是开展了朝医、壮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在已开展藏医、蒙医、维医、傣医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对朝医、壮医资格考试形成了一定的经验,对尚不具备独立开考条件的民族医开展了考试试点,积极探索纳入医师资格考试的形式,为其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发展条件。
三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联合开展了农村一技之长民族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亦农(牧)亦医形式的民族医人员的合法行医途径,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弥补了民族地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不足。
民族药资源
得到保护和开发
目前,全国有民族药企业156家,品种906个,涵盖了7种民族药,形成了一批知名民族药生产企业。药材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得到重视,在药材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一些濒危动植物药用资源的保护。在一些地区,民族药产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药材种植成为农牧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来源。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大民族医药工作者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和辛勤劳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