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问题解读中医针灸“申遗”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1-25
本报记者 陈斐然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提出的重大战略问题,关系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10年11月16日,中医针灸成功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不仅意味着国际社会对这项医学手段的肯定,更是以针灸为代表的、拥有数千多年历史的中华传统医药文化走向世界的里程碑,而这一成就也让人们产生了探究的兴趣。
第一问: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基于上述定义,我们认为中医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具体类别则可以归入‘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因此,我们结合中医药继承、发展和保护的实际需求,提出了‘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中华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关于生命和疾病的知识以及与这些知识相关的实践、技能等表现形式。这些遗产随着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代代传承发展,是构成其文化认同的重要一环,为中华民族的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视为其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简称“申遗”委员会)专家组秘书长、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介绍说。
第二问:中医为何“申遗”
中医是一种文化,同时也是一种医学。2006年“申遗”委员会专家组将中医理论、养生、诊法、疗法、方剂、中药、针灸和民族医药(含藏医药和蒙医药)等八项内容列入中国传统医药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名录。这标志着中医药“申遗”正式启动。
柳长华介绍说,我国传统医学是一种医学,更是一种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医疗、生活实践中,不断积累,反复总结而逐渐形成的具有独特理论风格的医学体系。中国传统医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族人民中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申遗”是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重要措施,是文明对话的要求。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承载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生命的密码,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中医作为我国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标志之一,“申遗”体现了一种文明对话的精神,有利于推进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保护。
其次,“申遗”也是中医自身可持续传承发展的需要。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变,中国的传统医药正在受到冲击。特别是一些缺乏文献记载、依靠口传心授的少数民族医药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许多传统疗法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医药文物与文献资料由于维护、保管不善,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
同时,对中医药传统知识随意滥用、过度开发、不当占有的现象时有发生,形势日益严峻。因此,有必要对中医药加以保护,防止不当的商业开发和利用,以此推动、促进中医药学的可持续传承发展。
最后,“申遗”有利于中医药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更好地促进中医药的广泛传播和长远发展。这同时也是一个传播的过程,可以让国内民众和世界各国增进对中医药的了解。
柳长华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宗旨是尊重、保护传统文化的价值和维护文化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适合中医文化生存发展的需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逐步提高公众对于中医文化核心价值的认识,并建立一套保护制度,实现对于中医文化的尊重,承认价值、合理利用。
第三问:为何选择针灸“申遗”
中国传统医药既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否与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矛盾?
“申遗”委员会副主任、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秘书长沈志祥说,2006年的“申遗”是整体申报,不仅仅是保护个人的或者是某个方法。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系统性、完整性、高度文献化以及广泛传播的鲜明特征。中医药学整个领域中虽然留有医药文化遗址、文物、文献等物质遗产,但更多地容纳着大量实践观察方法、知识体系、理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将物质文化遗产从中割裂出来,则不能全面地表达其博大精深的文化特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2003年开始酝酿中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研,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持沟通,并在2005年被列入工作计划。
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将中国传统医药列入今后我国“申遗”五年计划中,文化部也同意将中医药列为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组织“申遗”工作,国内名录公布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同步进行。
2006年5月,传统医药类项目申报了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第九大类进入国家名录,成为中医“申遗”工作突破性进展的里程碑。
但是,整体“申遗”又遇到了难题。大中医有针灸、有著作、有技术、有药物,包罗万象,而联合国有关部门对“申遗”的要求却是越具体越好。中医“申遗”思路面临调整。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副所长黄龙祥介绍,选择针灸首先考虑的就是针灸有丰富的代表性,能够代表中医和西方医学不同理念的、较优秀的、带有现代科学内涵的理念,是最大化、最优化的一个选择。
其次,是考虑针灸的实践性和技艺性比较突出。针灸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中医文化在这个领域当中可以通过我们的触摸可见的形式。
此外,针灸作为中医比较早走向世界的学科领域,有一些基本理念已经被国际社会或医学界所了解,特别是“针刺麻醉”在世界上的传播和影响,形成了一个好的基础。基于这三点的考虑,最终选择了针灸作为申报的范围选择。
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表示,一种文化要能够被人们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合适的载体,而中医针灸正是这样的一个文化载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和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名片”和使者。
不过,“中医针灸申遗,不是保护中医针灸的一招一式,保护的是传统中医思想,是文化的多样性,是民族文化的根。”柳长华强调。
第四问:“申遗”过程有哪些
按申报程序,中医针灸“申遗”要过六道关。
第一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文化部,确定在中医药领域被认为具有“突出的世界性价值”的文化和资源的初步目录,选出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的中医药资源。
第二步,报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由其审查申报材料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第三步,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中心接受并检查申报是否完整。
第四步,由世界遗产中心的两个技术顾问团国际遗迹和古迹理事会和世界保护联盟组织专家,考察申报资源的所在地,评估其管理和保护状况,评定被申报的资源是否具有“突出的世界性的价值”。
第五步,世界遗产局检查评估结果,为申报做出推荐或向成员国询问更加深入的信息。
第六步,由世界遗产委员会做出是否将申报资源加入世界遗产目录的最终决定。
第五问:针灸“申遗”
意味着濒临消亡吗
2010年9月,针灸“申遗”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人们不禁会问:针灸“申遗”是否意味着它已“病入膏肓”?
对此,吴刚表示,《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两大类,一是濒危、亟待抢救的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是历史悠久、具有民族特性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医针灸”申遗属于后者,属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章第2条规定的“有关自然界与宇宙的知识和实践”领域,而非濒危名录。
柳长华也说,“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意味着针灸面临消亡,更不是因为它要灭绝了才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而是希望通过申报能够更好地促进针灸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中国针灸学会副会长刘保延说,当前针灸的发展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就其趋势来说并不是衰落的。正相反,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针灸比以往发展明显提速。针灸独到的优势和疗效,已越来越得到世界范围内的公认。
第六问:强调保护会限制发展吗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对此,有人会问: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保护,一旦申报成功就会对已有的内容有诸多限制,这样一来,会不会限制针灸进一步的发展,制约其与时俱进的活力?
柳长华明确表示:这种理解有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非消极地去保护一个静态的、有形的物品,使其不致消亡,而是要立足发展,着眼长远,将动态的、无形的、可传授的知识、技能等作为保护的对象,把保护作为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的手段,变消极保护为积极的保存与利用。
将针灸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是以保护促发展,通过继承求创新的理念和思路。针灸首先是作为医学而存在,要治病救人,就要与时俱进,保持活力与开放。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大好机遇,但困难也有很多,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传统疗法濒临消亡。通过“申遗”,对中医药予以合理适当的保护,推动中医药保护与管理的制度建设,将为中医药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申遗”是为了保护,保护是手段,发展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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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大事记
2003年10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二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4年8月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5年3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重要文件颁布,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
2006年4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专家组、办公室成立,中医申遗正式开始。
2006年5月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传统医药列为第九大类,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等9个项目进入第一批名录。
2008年6月 第二批和第一批扩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中医养生等38项传统医药项目列入名录,在国家名录中,传统医药类项目增至47项。
2008年9月 “中医”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9年10月 “中医针灸”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10年5月 “中医针灸”通过联合国教科文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附属机构评审。
2010年11月16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中医针灸”正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