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民族医药须“提速”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1-18

本报记者 高新军

“中医发展跟西医比差距很大,而民族医跟中医比差距也很大。”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副巡视员王居在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第四小组讨论会上如是说。

王居的话得到了云南、西藏、内蒙古等卫生厅局长们的认同。大家普遍认为,对民族医药的重视和支持还不够,民族医药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十分艰难。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医药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民族医药在艰难中前行

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因其多年来只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并未进入主流医学。

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管理局局长杨鸿生十分感慨,尽管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民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但由于意见不够细化,在地方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当地相关政策跟不上,支持力度不够,民族医药发展缓慢。

杨鸿生认为,民族医药发展主要存在五大问题。一是政策扶持不够,资金投入不足,限制了民族医药的发展壮大。二是人才缺乏,除藏医、蒙医等发展较好的民族医外,大多数民族医没有好的教育环境。三是民族医的执业资格还存在问题,除了国家规定有资格考试的民族医外,其他很难取得行医资格。四是继承与创新不足,民族药新药研发力度不够。有的民族医未成体系,理论不健全,正濒临失传。五是自身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有的民族医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西藏很多县还没有藏医院、藏医科,藏医专业学生毕业到基层,没有用武之地。”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喜乐直言,“整个西藏,有40%的藏民吃不到藏药。”目前西藏自治区前几年有主任藏医师仅有60多位,且仅有1名年龄低于60岁。尽管西藏地广人稀,藏医院很难带来经济效益,但喜乐认为,要用战略眼光来看待藏医院的设置。“没有阵地,服务能力就是空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讲了件心酸事,自治区曾有5家蒙医院由于得不到扶持,从最初新盖的三层楼搬到了废弃的二层楼,后来被迫搬到了平房。而最后连平房也没保住,成了综合医院的一个科。

“十二五”提速有载体

去年重新修订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为内蒙古民族医药发展带来了曙光。为增加扶持蒙医药的内容,乌兰向相关部门再三争取,最终颁布的条例对蒙医药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该条例规定,蒙医院不得改制,不得取消,不得合并。曾经撤销或合并的蒙医院逐渐恢复,原先从蒙医院流失的人才也在政策鼓励下回到医院工作。自治区将所有蒙药成药和饮片纳入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在各种利好政策支持下,已有个别县的蒙医院门诊量超过了县人民医院。

去年年底国家民委印发的《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更是为民族医药带来了暖流。相比较2007年的指导意见,此次的实施方案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方案明确提出,中央将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加强现有政府办的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切实改善就医条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完成第一批10所重点民族医医院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遴选10所民族医医院开展第二批重点民族医医院项目建设,建成一批民族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管理规范科学、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民族医医院。遴选30个民族医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梳理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加以推广。此外,还制定措施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族医药发掘继承和科研工作。

“实施方案令人振奋!”杨鸿生说,“方案内容很实,目前颁布还不到一个月,我们很期待将其具体落实。”除了国家的支持和投入,杨鸿生表示,将争取省里的配套支持,着力加强民族医药内涵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做好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工作。让民族医与中医、西医协调发展,互相补充,共同维护民族地区群众健康。

“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9项主要任务之一,是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将加强民族医院基础设施和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族医科建设;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加强民族医药挖掘继承工作,扶持民族药开发与使用。代表们对“十二五”期间的民族医药发展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