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通知加强中药饮片监管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1-26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加强辖区内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
通知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
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中药饮片监管列为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强监管工作方案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饮片的,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