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卫中医药项目启动试点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7-13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7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启动会议,确定73个试点地区。通过试点,研究探索将中医药服务逐步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中的优势和作用。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并讲话。
王国强指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是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大力推进该项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过程中,设计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内容,并逐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效果明显、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中的优势和作用。
为此,王国强要求,各地要设计好中医药服务项目,可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出的6项参考服务项目基础上设计本地区选择开展的项目,也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要设计好服务流程,确保服务提供者正确理解中医药服务项目内涵和内容,并做到与原有健康管理中相关内容互为我用、相互促进;要合理测算和确定中医药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实践依据;要做好中医药服务项目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评估,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好中医药服务项目。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介绍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大类项目中,均有中医药参与的内容,但目前尚无中医药的单独项目。他希望在试点工作中,中医药服务项目能与既有服务项目有效衔接,要便于在基层广泛开展,同时研究设立中医药特有的单独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