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确立50个中医药文化基地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7-22

本报讯 记者向佳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到“十二五”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总共确立50个包括中医药博物馆、遗迹遗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及有关企业中医药文化科普馆等在内的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到2015年,将在全国初步建立起特色突出、门类齐全、布局合理、作用显著的中医药文化基地网络。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时期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品牌,该局日前印发了“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基地建设标准。

根据基地建设标准要求,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应具备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故、传说、事迹等,具有对其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的能力;具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的配套设施和外围环境,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更新;具备专业的宣教队伍,宣教人员应具备中医药类专业学历或接受过专门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应具备专职讲解员资质;具备保护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基地的经费和保障措施等。建设标准还对基地的硬件设施作了详细规定,如具备一般不少于500平米的专门中医药文化专题展示场所,一年接待参观不少于10000人次,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或网页等。

根据其定位,基地将承担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养及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中医药文化科普的公益性活动等任务。各基地可依托各类中医药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地建设,如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历史遗迹遗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中医药文化展馆、中药企业、中医药养生体验馆等。

“十一五”时期,各地建设了10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通知要求这些基地根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提出自查报告并于7月底前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后上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