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4个“西学中”培训基地确定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8-04
拟培训2000名“西学中”人员,结业后均认定为中医药人员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卫生厅发出通知,公布了全省24个“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名单,发布《全省中医医院“西医学习中医”普及班培训方案》计划培训2000名“西学中”人员,还发布《全省中医医院“西学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方案》。
“西学中”培训工作在该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和培训基地共同完成。培训基地包括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医院等中医医疗机构。
培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委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全面负责(研究生班由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普及班由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其他各培训基地在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的领导下,承担辖区内学员报名、资格初审和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西学中”培训学费根据研究生班和普及班不同,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按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成人教育班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单位和学员先行缴付。省卫生厅将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全脱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照每人1万元补助;半脱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照每人2千元补助;普及班学员,按照每人500元补助。
培训采取“先培训,后考核,再补助”的方式,遵循“培训一人,合格一人,提高一人,补助一人”的原则。凡参加“西学中”培训班学习并通过结业考核者,均可认定为中医药人员,可以参加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可以评聘“中西医结合序列”专业技术职务。
“西学中”普及班培训对象为全省公立中医医院中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临床医生。计划培训2000人,业余学习2年。
学习采取业余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分为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个阶段。理论学习18个月,采取分段式集中授课和平时自学相结合进行,自学与集中辅导时间比例为3:1。理论学习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地点按照“就近原则”,在省厅遴选确定的“西学中”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6个月,要求在各“西学中”培训基地进行。每名学员在临床实践期间,要求至少应轮转3个中医临床科室,包括中医内科、针灸科和所从事的专业科室,每个科室轮转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戴美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