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规范化应与个性化统一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9-01

本报记者 高新军

“曾经有患者反映,同一个处方,之前抓的药吃了没事,两周后抓的药吃了拉肚子。原来是饮片质量不同所导致。后来我观察发现,同一个药方,用不同批次的饮片煎煮出来的浓度、口感竟然完全不一样。因此,临床上迫切需要建立中药材质量标准,否则无法保证疗效。”8月24日傍晚,中医药标准化战略研讨会上,南京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院长王旭东举的这个例子得到了众人的认同。大家认为,建立中医药标准化能够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保障和提高临床疗效。然而,有人提出质疑,建立标准是否扼杀了中医辨证论治、因人施治的个性化治疗特色?如何将中医个性化和标准化完美统一,成为专家们会上讨论的一个焦点。

王旭东说,中医灵魂在于个性化治疗、在于辨证论治,个性化与标准化存在一些矛盾,必须解决好这些矛盾,把个性化和标准化完美统一起来。而不能因为建立标准而失去个性化特色。现代医学也开始朝个性化方面发展,美国临床医生对特殊病人也采用个性化治疗方法。目前中医标准化、规范化有一个趋势,过于精细,把很多个性化东西扼杀了。

“有些地方标准定得很细,但是没办法执行,还不如定得粗一点,然后逐步执行。”上海中医药大学原校长严世芸认为,中医标准当中不同标准内容应该粗细结合。因为标准有共识性、综合性、权威性,最后落脚点是可行性,要有可行性才有权威、才有共识,共识不能只在专家层面上,而在实用层面得到承认。“比如说临床辨证,把证型分得过细,虽然很规范,但在临床应用中各有各的借鉴,不一定采用这个标准。”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秘书长梁峻同样认为中医标准宜粗不宜细。标准应该在实践过程当中逐步完善。“建议标准五年一修订。”

对于大家的意见,曾经参与编制中医临床诊疗指南的河北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院长杜惠兰认为,通过几年制定标准的经验,标准化与个性化的矛盾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在标准推广过程当中得以解决。

她说,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包括病名定义、诊断标准、辨证分型,以及每一个证候的症状、舌脉和常用中成药等等。这些内容先在古今文献研究基础上制定的,而且文献都有严格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在此基础上经国内中医、中西医结合方面30—50名专家共同研究,形成共识。“因此,指南是从古至今的总结,而且这个总结是相对成熟的,获专家认可的。推广过程当中给基层大夫讲清楚,中药常用方剂也不限定一个方,除推荐的方子外还可以用哪些方剂,中成药也是如此。”

杜惠兰参与了《中医妇科临床诊疗指南》的编制,她介绍说,来自16个地区、29个单位的30个专家作为44个病种课题负责人,每一个疾病研究人员又有5~7名,全国共有100多人参加这个指南的研究制定。“这个覆盖面还是比较广的,再选择不同层次的医院推广应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指南。

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局局长陈亦江提出,要处理好中医标准规范化和创新之间的关系,不断创新才有不断的发展。

专家们认为,中医药标准必须体现中医药特色,尤其是中医药评价标准更应符合中医药理论和规律,不能照搬现代医学的标准,要体现中医核心价值观。在临床推广应用中,必须协调处理好标准与个性化之间的关系,真正让中医药标准对提高临床疗效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