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局开展“三查”确保全市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2008-03-18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开展药品类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全市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
一查生产。组织检查人员深入生物医药企业,将其生产品种与《2007年兴奋剂目录》品种进行逐一核对,并要求企业对照《目录》自查。
二查标签。对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其含有兴奋剂经营品种是否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
三是查批发销售方向。检查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向药品零售企业供应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