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析窜货----窜货面面观(中)

2003-09-26

窜货原因较为复杂,既与市场、价格有关,又与企业信用相连

案例:国内有一家规模不大的制药企业,其产品主要是通过各地的代理商进行销售。可最近企业发现了一个不正常的情况,一家发达地区的代理商近期需要的货非常多,而另一家比较偏远地区的代理商却很少要货。经过调查,企业发现二者在联合窜货。其原因是这样的:由于地区经济的差异,企业给不同代理商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例如,给上海代理商的营销推广费用是产品批发价的15%,而给新疆代理商也许就只有5%。于是,上海的代理商就大量进货,再把一部分药物窜货发给新疆的代理商,这样一来,二者就可以共同分享这10%的差额。

代理商白先生为记者分析说,大多数国内的制药企业由于实力所限,所以最常用的市场开发手段是将产品委托给代理商销售。但由于不同代理商实力不同,不同区域市场发育也不平衡,再加上企业对代理商的考核只重视硬指标(销售量、回款率、市场占有率),忽视软指标(产品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客户忠诚度),由此导致代理商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做出窜货的行为。

李皓分析认为,产生窜货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归根结底,是出于利益的驱动。具体说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先期市场划分不清。一般来说,厂家如果市场运作规范,应该采取独家代理商制,即在某一个区域市场内只寻找一家合作的代理商。这样,可以从起点上就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同时也比较容易掌控。但是,总是有一些厂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只要有人愿意拿钱来买他的货,就允许对方成为当地的经销商,“一女二嫁”甚至是“一女多嫁”,导致先期市场划分混乱,由此引发越区销售的例子屡见不鲜。日本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吉田昌利就曾告诉记者,该公司曾因代理商过多引发过窜货和价格战,并使得假冒药品出现,差点使其主力品种泰利必妥毁于一旦。后来公司果断地采用区域独家代理制,情况才得以好转。

价格体系混乱。代理商评估一个产品主要是从产品品质、价格。厂家支持力度和价格控制能力几个方面来考虑。有些厂家价格控制能力比较差,甚至提供给代理商的一手价格都是不同的。而另一些厂家虽然给代理商的一手价格相同,但在推广费上却存在巨大的差异。全方位的广告推广投入太大,于是很多中、小制药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提供推广费用,由当地的代理商来推广,且推广费的多少一般与当地市场销量挂钩。但由于各地经济水平有差异,推广费差别很大,导致各地代理商在原始价格上就存在了巨大差异,埋下了窜货的隐患。案例中描述的窜货就是因为不同地区的推广费用差距过大引起的。

生产企业期望过高。影响药品销售的因素非常复杂,一种产品,尤其是新产品,到底能有多少销量谁都难以预测。但是厂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会尽量多给代理商加任务,而且厂家与经销商在签署销售合同时,往往会以完成多少销量,奖励多少的百分比来约定,超额越多,年终奖励(或称返利)的折扣就越高。由于代理商一开始并不能准确预测销量,所以如果觉得产品可能有利可图,就会先拿下来再说。一旦市场状况与预期的相差较大,通过窜货来占领更大的市场,以保住自己的利益也就在所难免。

不负责任的承诺。有些企业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开市场,在招商时会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承诺,例如广告支持、促销活动、提供推广费用等等。但是在实际合作中,企业又没有能力兑现承诺,这就导致经销商对企业不满,准备与之“离婚”。在其与企业分手之前,经销商通常会以低价窜货,以求尽快将存货出手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