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药断货源于管理缺失 抑制药价还需制度保障

2005-12-26

环磷酰胺每支为4元,异环磷酰胺价格则为每支200元。两者性能几乎一致,只是后者是前者的替代型新产品。日前有报道称上海用于治疗白血病的关键药物环磷酰胺,治疗癫痫病的苯妥因钠等断货。原因很简单,这类经典药物价格便宜,几乎没有药厂愿意生产。

廉价药品找不到生产厂家,并不是因为药效差,而是因为效益比新药差。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些制药企业没有研发出什么专利药,新药的“新”大多体现在诸如由片剂改为胶囊之类的包装上面。一冷一热之间,生产者获利,消费者却是不得不多掏腰包。

造成这种局面,我们不得不将矛头指向药品管理体制。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经历了从全部管制到基本放开,再到逐步加强管制的过程。许多药品在放开过程中价格大幅度上涨,价格虚高及各环节利益分配格局已经形成,医院对药品差价收入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努力,比如国家发改委已将越来越多的药品重新纳入政府定价范围,但在高价位基础上进行降价,剥夺了企业的既得利益,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

药品定价机制中的不完善之处也被生产厂家找到可趁之机。“新药新办法,老药老办法”,专家形象总结的背后是这样一个现实:新药利润空间诱人,老药利润如同鸡肋。控制药品价格的最佳环节应当是医院,但是“以药养医”的中国特色使得医院环节更乐意使用价格更高的新药。

眼下,中国企业都面临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制药企业尤其需要重视责任。制药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的不同处在于,一般企业的产品是提供生活便利,消费者不用也不会有损害,但是药物是人类离不开的必需品,它关系的是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在西方国家,药厂属于特殊企业,各国政府会在特定情况下对药厂产品定价进行强有力的干预。

还有一则消息: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了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将政府管理药品的品种从1500种增加到了2400种,而且还制定了《药品差比价规则》,力图从制度上抑制企业变换剂型、规格、包装等变相涨价的行为。

结合两条消息,我们不难看出部分厂家在“廉价药”问题上的伎俩:一旦发觉某种药品的利润空间缩小,就会逐渐减产、停产,或者索性替换其中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成分,更改包装、品名,然后以新药的面目申报,以达到涨价的目的。要求制药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我们需要从制度上给予保障。当前最急迫的问题就是需要调整药品管理机制,一方面要给“廉价药”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达到既能生产“廉价药”也能赚钱的效果;另一方面就要出台有力措施,把衡量新药的“新”定义为疗效,而不光是靠一个新工艺,就能身价暴涨几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