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立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培训班上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提高特殊药品监管水平

2005-11-21

据中国医药报云南讯 记者龚翔报道 11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云南昆明市举办学习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邵明立指出,《条例》的公布不但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为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做出了制度保障。《条例》的出台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管法规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邵明立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抓住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并对照自身工作,认真寻找差距,努力提高特殊药品监管能力,切实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就今后的特殊药品监管工作,邵明立提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力量,提高对特殊药品的依法监管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对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认识,落实监管责任制,创新监管机制,建立部门内和部门间的有效协调机制,提高对特殊药品的依法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三是加快建立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对特殊药品流向及时掌控,进一步提高特殊药品监管效能。四是切实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建设,完善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拓宽监测范围,提高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质量,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管和完善用药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五是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逐步建立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巡查制度。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云南省16个市、州药品监管机构的负责人等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实施的相关问题作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