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禽流感有新举措《鲜、冻禽产品》国标明年实施
2005-12-08
据新京报讯(记者苏曼丽)记者昨日获悉,我国预防禽流感相关强制性标准《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鲜、冻禽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贮存的要求,适用于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包装的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也适用于未经包装的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
《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规定:屠宰前的活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屠宰后的禽体应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加工。对禽体进行整修时,应修除或割除禽体各部位的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
此外,还要求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都应有包装,并要使用全新的、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冻禽产品应贮存在零下18摄氏度以下的冷冻库,库温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摄氏度。其中鲜禽的肌肉组织必须富有弹性,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状;鲜禽和冻禽产品的表皮和肌肉切面要有光泽,并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没有其他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