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有了实施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08-11-27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最近制定下发了《河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分标准(2008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分标准》)。
该《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分标准》是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在国家《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的基础上进行细化、量化而制定的二级中医院、三级中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医疗安全、医院服务、医院绩效、中医医院部分评价指标等六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若干个小项,每个部分和每个小项都分别制定了评价标准要求及其评分分值,总计2000分。
该《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分标准》下发以后,各地区、各单位将照此要求加强中医医院的建设与管理,并对照要求进行自行评价与改进。省中医药管理局也将组织力量对各级中医医疗单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评价。该《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分标准》的出台将为全面提高河北省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该《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分标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还于近日举办了培训班,对各地市的医疗、管理、护理、医技、药事、财务等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了培训。(记者周文平 杨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