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澳龙眼荔枝出口已解禁福建仍无企业申请出口

2004-05-31

据新华社电(关永辉)美国、澳大利亚相继对我国龙眼、荔枝出口解禁,这为福建省的这两种拳头农产品向这两个国家出口、参与国际竞争带来了大好契机。但有关部门在调查福建省是否有龙眼输美,龙眼、荔枝输澳意向的企业时发现,截至5月24日没有一家企业有此意愿,也没有一个果园表达出口意愿或进行果园备案。

据了解,福建省年产水果343万吨,其中龙眼、荔枝年产量分别为19.2万吨和14.7万吨,但由于各种原因,福建省水果出口的国家和品种均不多,去年福建国检局辖区共出口水果11.067万吨,其中出口新鲜荔枝仅900吨(主要输日),龙眼出口几乎为零。

据了解,造成目前的现状是:龙眼输美及龙眼、荔枝输澳为首次正式允许,时间较紧,企业在没有固定客户时缺乏信心进行前期投资。其次,如果没有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企业难以独自承担按照输入国要求对有害生物实行有效的控制。再次,按照美、澳的要求,输入龙眼、荔枝需要实施检疫除害处理,而企业投建新设备的资金短缺。

为此,福建国检局建议地方政府应帮助水果出口龙头企业解决以下问题:率先在龙眼、荔枝主产区建立出口基地或固定果场,向国外报备,先行申请出口资格;地方农业部门应帮助果农建立一套有效、科学的管理措施和病虫害防治措施;输美、澳龙眼、荔枝需实施低温或蒸汽处理,目前福建国检局辖区内已安装蒸汽热处理设施的只有漳州德兴一家企业,应着力再扶持若干家龙头企业,推动水果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