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未通过GMP认证企业实行“零报告制度”
2004-07-13
据新华社电(记者邓苏勇)为加强监管,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通过GMP认证而停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零报告制度”:各市药监局在每个星期一必须将上周企业停产情况向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各市药监局的汇报情况,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对那些继续生产的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全区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全部在符合GMP条件下生产。对特殊药品要求严加保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如造成严重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给每家企业发放停产通知书,由企业法人签收,督促企业按要求按时间无条件停产;同时,对企业停产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即由各市药监局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到每个停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然后把检查情况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