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原有的处方可以一直用到今年年底
2004-09-07
据新华社电(记者仇逸)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和多家医疗机构获悉:由卫生部下发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还没有在上海实施,各医疗机构原有的处方可以用到今年12月31日。
上海市卫生局表示:尚未收到卫生部的正式文件,也没有收到新处方的样张。上海将在收到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贯彻意见或实施计划,预计9月中旬下达给各医疗机构。
记者发现,虽然没有完全与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接轨,但是上海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处于比较规范的状态。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和医保局有关合理用药的规范,全市各医疗机构急诊处方配药量不得超过3天,门诊配药一般控制在1周,慢性病配药不超过2周,明确诊断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患者最多可以配1个月的药品。卫生主管部门还要求医院在开具处方中尽量用中文,明确药品的规格、用法、用量等。
上海市最大的医疗机构瑞金医院门诊基本实现了处方无纸化,每天需要开具约4000张电子处方,急诊和麻醉药品处方也有明确的标识。副院长俞卓伟表示:《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必须机打电子处方、并出具给患者,医院已经就此召开会议,添置设备,并想办法减少病人的等候时间。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医务处的汪副处长表示:医院目前有医保病人使用的绿色处方、自费病人的白色处方、麻醉药品的黄色处方等,虽然已经做到了处方分色,但是与卫生部要求的四色处方(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不一致,医院将根据上海市的统一布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