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实施在即广西食用油上演清仓大“跳水”

2004-09-21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邓宏鹰钟少鸿)从今年10月1日起,新的国家食用油标准将全面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食用油将被禁售。受此影响,近来广西各地与全国不少城市一样,食用油市场掀起了一股“降价”风潮,范围涉及各品牌、各卖场的花生油、豆油、调和油、菜籽油、粟米油等多个品种,其中尤以花生油、豆油、调和油最为明显,降幅最高的达到20%左右。

据悉,国家新食用油标准将食用植物油划分为一、二、三、四等。此外,新标准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原料生产国、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以及注明生产工艺属于“压榨”还是“浸出”等信息。同时,新标准对食用油产品的酸值、溶剂残留量等技术指标也有严格要求。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食用油10月1日后将被禁售。

近日来,记者在广西一些城市的大型商场、超市了解到,为了赶在新标准实施日之前清完按原来标准生产的库存货,目前各品牌食用油厂商正在加紧搞促销,而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降价,大有一场价格“跳水竞赛”的味道。在一些超市记者看到,目前一些知名品牌食用油在促销过程中价格降幅也相当大,如5L金龙鱼纯正花生油从原来的75元降到了现在的60元;5L四海食用调和油由原来的49元降到了现在的39元;5L鲁花纯正花生油也从原来的89元降到了现在的78元。

记者注意到,目前广西食用油市场上已经有了按照新标准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实施后,将会有一批不能达到新标准生产要求的食用油生产企业被淘汰出局,食用油价格也会随之回升。他们还同时指出,现在的降价是抢在新标准实施前的清货,市民一定要慎买用棕榈油勾兑的廉价食用油,理性对待降价,采购时要看准保质日期,不必囤积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