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协委员历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四宗"罪"
2005-02-01
据新华社电(储叶来 周相吉)安徽省各地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了部分药品价格。但是,药品招标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药品价格依然虚高,有的甚至不降反升。来自农工民主党安徽省委员会的省政协委员,日前向新华社记者细说了药品招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介费用过高,药品价格难以下降。几年前,安徽省招标主要是各地市或卫生系统为主的区域招标方式,现在主要通过中介机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150元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小的一个品种2000元,大批药品的代理费要占总标的5%。这样,一次招标,上百万元就被中介公司拿走了。有的制药企业专门请人做招标公关,这些收费项目均转入药品成本中,无疑增加了药品企业的经济负担,因而无法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价格,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
利益主体缺陷,降价空间有限。尽管安徽省各地招标形式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医药招标的投标方药厂和招标方医疗机构的利益是一致的,药价升高对双方都有利,唯一受损的就是患者。招标后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病人没有得到实惠。如有一种抗生素类药品,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为4.2元/克,很多医生便不选择用这种药了,而目前开展的行风治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规范用药问题。
恶性竞争造成普通药品的短缺。招标中的激烈竞争使得一些企业采用非正常手段,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价格偏离了价值,企业只好转产或停产,造成市场上普通药品的短缺。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一些医药企业设法规避招标采购,造成药品价格失真。近年随着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深入,一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使出了多种手法回避招标采购。他们往往采用独家投标、更换药品包装、改变药品剂量等方式,企图维持药品的虚高价格,削弱招标采购在降低药品价格方面的作用。在前不久结束的安徽省直医疗机构第8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