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印倾销磺胺甲恶唑 药企首祭反倾销利剑自卫
2006-06-23
据中国医药报讯 (记者方剑春)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恶唑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是我国首例针对医药产品开启的反倾销调查。 4月21日,商务部收到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恶唑进行反倾销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从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恶唑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据悉,本反倾销调查通常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7年6月16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12月16日。 磺胺甲噁唑是生产磺胺类药的重要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片剂、颗粒剂等药物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