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老年医疗护理业务 青岛市拓宽社区医保范围

2006-06-29

据中国医药报讯  从今年6月开始,山东青岛市拓宽社区医保范围,将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纳入社区医保管理,这在山东省尚属首家。

据悉,按照青岛市的规定,凡符合住院条件的退休参保人员纳入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医保范围,按两种方式进行管理和结算:对在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定点机构住院管理的老年患者,其医疗护理费实行包干管理,即每人每日包干费用(含患者个人负担部分)标准暂定为30元,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居住在家庭的老年患者采用家庭病床的方式管理,家庭病床费用实行日均控制结算,日均标准(含个人负担费用)暂定为35元,每期两个月,同一患者每年准予办理三期。与此同时,该市还通过更加优惠的报销政策,鼓励老年患者充分利用社区医疗资源的便利,老年医疗护理患者的医保统筹金起付标准为300元,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负比例为8%,远远低于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院的起付标准和自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