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006-10-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在治理商业贿赂中,通过制度上的防范,机制上的监管,程序上的控制,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了行业的不正之风。

该院建立、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严禁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试剂材料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非法送予的各种回扣、红包或有价证券、物品等。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进行不同的处罚。还组织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了《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同时公布举报方式和设立廉政专业帐户,规范全院职工的行为。

该院在重点部门、重点科室、重点人员中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办法和措施,强化约束力。事前,医院先后设立询价、审计、物价等项目负责人,将财务控制前移,加大对药品及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材料、物质采购等进行论证。3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维修,10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都由院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再进行公开招标决定。事中,与有关厂家签订责任书,完善招标程序,严把各个关口,并采取决策、使用、付款、监督四方分离的办法,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如在药品采购中坚持采购、质检、入库、出库、调剂5个环节,实行全程追究责任的负责制。事后,以科室满意不满意,患者利益是否得到保证作为合格评价标准,同时,加大了同期审计监督力度。

在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方面,该院严格各项程序,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每天组织内外科专家组对在院病历进行检查,对住院适应症、检查、诊断、用药治疗进行督察;每半月对全院各科室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根据情节对违规者进行教育或转岗。临床药师每月对抗菌药物和循环系统用药使用额和使用量进行排序,对前5位进行网上公示,药学部对过度使用的药品停止供货等。2006年1至4月,该院人均门诊费用119.7元,人均住院费用7602.9元,比2005年同比分别下降了1.24%和6.22%,不仅减轻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也使纠风工作落在了实处。(中国中医药报记者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