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亟须有毒中药安全数据
2007-08-06
新加坡政府禁止含有乌头生物碱、小檗碱和延胡索乙素的中药材进口、销售和使用,这一问题,在今年该国卫生科学局开始全面实施新的中成药管制措施时更显突出。因此,该国中医界亟须向政府提供有毒中药安全应用数据,以从根本上解开中医用药的“紧箍咒”。
新加坡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成为世界上惟一禁用含黄连中成药的国家。新加坡中医学院院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赵英杰教授说:“我们中医界曾经多次据理力争,以事实说明一些有毒药材经过炮制能够解毒。如今,尽管政府已放宽管制,即一些药材经过适当处理去除上述有毒成分后允许进口、销售和使用,如制川乌,但更多的药材和中成药仍在被禁止之列。”
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新加坡中医团体协调委员会又多次向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建议,将含有上述三种被禁止使用成分的药材列为处方药,然后让注册中医师在管制下使用。但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坚持一项原则,即要解除这个禁令,中医药界必须提供权威科学杂志上刊载的相关安全数据。赵英杰教授忧虑地说:“目前,新加坡中医团体协调委员会正在收集这方面资料,以争取卫生科学局允许含有上述成分的药材进口,并让中医师在管制下使用。但这并非易事,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其实,在东南亚各国,特别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也都面临同样的中药管制规定。这一问题为中医药在这些国家发展带来了很大隐忧。”他向我国政府及中医药界同行呼吁,为支持世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迫切希望大家能与东南亚各国中医界共同面对这一问题,帮助提供一些有力的相关证据资料。(中国中医药报记者胥晓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