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均卫生费用828元

2008-04-21

卫生部日前公布的2007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0966亿元,人均卫生费用828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为4.81%。

公报显示,2007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29.9万个,比上年减少1.0万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数减少1.5万个,导致卫生机构总数减少。2007年末,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中心)3586个;与上年比较增加38个。截止2007年底,全国已组建2857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其中:省级32个、市地级338个、县(区、县级市)级2487个。

2007年,全国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诊疗人次数为28.42亿次,比上年增加3.96亿次。2007年全国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2.2次。2007年,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9828万人,比上年增加1922万人,全国居民年住院率为7.54%。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07年医生人均每天担负诊疗人次为6.0人次,比上年增加0.5次;医生人均每天担负住院床日为2.0日,比上年增加0.3日。2007年,全国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0.9%,其中:医院78.3%,卫生院48.5%。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提高6.0个百分点。2007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9日,比上年缩短0.3日。

在农村卫生服务方面,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2451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7.3亿人,参合率为86.2%。与上年比较,开展新农合的县(区、市)增加1000个,参合农民增加3.2亿人,参合率增长5.5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346.6亿元,补偿支出受益4.5亿人次。2007年底,全国1636个县(不含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5879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612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63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333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99.5万人。2007年底,全国3.44万个乡镇共设乡镇卫生院4.0万个,床位74.7万张,卫生人员103.3万人。2007年底,全国61.4万个行政村共设60.5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0.2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1.4万人。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4人。

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全国2007年底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万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881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07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3302个。2007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为1.3亿人次,住院人数74万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人次4.0万人次,年住院人数236人;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为13.1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诊疗人次1.0亿人次,平均每站提供年诊疗人次4132人次,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14.6人次。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及入院人数增加。

预计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0966亿元,人均卫生费用828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为4.81%。与2006年比较,卫生总费用增加1123亿元(未扣除物价因素影响),人均卫生费用增加79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增加0.14个百分点。在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方面,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07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35.8元,比上年增加7.1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5%;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4964.4元,比上年增加295.5元,增长6.3% 。上涨原因是2007年全国价格总水平涨幅较大。扣除价格影响因素,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加0.6元,增长0.5%;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加57.2元,上涨1.2%。(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