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司富春建议:设立专项基金促中医药创新研究

2007-03-27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司富春教授表示:中医药是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学科和产业,应高度重视,加强中医药创新研究。他建议:

一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继承与创新是辨证的统一,必须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中医药的继承通过近年来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对中医药古今文献、理论、学术思想的整理,在理论、实践两个环节开展;创新工作可在教学、医疗和科研中推进。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

二要设立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专项基金。从科技创新的战略高度重视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研究,不仅从政策和导向上给予倾斜,而且进一步增加创新研究经费的投入,应设立中医药继承和创新研究专项基金。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投资,将继承和创新研究相互有机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并争取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的科研合作资金支持。

三要加强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要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中培养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注重发挥中医药专家的作用,充分发挥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要引进、凝聚多学科优秀人才,形成科技创新的合力。

四要调整布局确定继承和创新研究重点。围绕目前中医药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现有科技力量和资源的布局,研究继承的方法,寻找创新的关键理论和技术,筛选重点创新研究项目。加强整体规划,集中优势,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领域如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中药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技术、中药资源等方面逐步取得突破。

五要建立继承和创新的系统平台。在高校、医院、科研机构和中医药产业中,建立中医药继承和创新支撑体系。设立中医药继承和创新重点研究室和重点临床研究基地,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和共享平台。

六要依托市场经济,开拓中医药新市场。研制中医药创新型产品,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改变目前中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现状,组建超大型现代中药企业集团和加大现有中药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中医药方法的创新,促使中医药走向国际市场。(中国中医药报记者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