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立法工作启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 2009-03-23
据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讯 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我国正准备着手为传统医药立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成立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办公室,专门从事《传统医药法》的相关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处负责人欧阳波表示,《传统医药法》立法工作现已启动,正处于调研过程中。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计划,2009年年底前将完成《传统医药法》的起草、上报及相关准备工作。
虽然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我国已经对传统医药实行了多方面的扶持,但由于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对中医临床技术准入、中药处方颗粒、中药材的使用等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传统医药行业目前仍旧处于比较混乱的局面。
以中药饮片为例,全国现有正规专业饮片企业600余家,而目前全国医药市场上销售的中药饮片大约有70%来自非专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且无任何标准可言,质量根本无法保证。这些生产企业不仅在卫生方面很难得到保障,而且一些生产企业为追求利益甚至用有害化学物质对饮片进行炮制,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而且一旦发生问题,很难寻找饮片来源。
有关专家建议,《传统医药法》应确立传统医药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发展原则,明确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以及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并对机构人员、保障措施、教育科研、法律责任等进行具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