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须高举中医药文化旗帜

中国中医药报 2009-08-10

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

要求构建核心价值体系、行为规范体系、环境形象体系

本报讯 (记者任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全文见2版),要求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指南》的要求,加强对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中医医院要根据《指南》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指南》包含总则、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行为规范体系建设、环境形象体系建设四部分内容,对中医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了较为具体的介绍,以指导各级中医医院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

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主要包括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指南》要求,在建设中,要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于医院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可以用“仁、和、精、诚”四个字概括。在医院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应结合医院自身特点以及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特点,通过将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融入医院宗旨、发展战略、院训、院歌以及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加以体现。

关于医院行为规范体系建设,《指南》指出,诊疗行为、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以及特定礼仪,最能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行为规范体系建设应通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实施考核、树立典型等方式加强规范的落实和执行。

关于医院环境形象建设,《指南》强调在充分体现医院宗旨、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注重大众化原则、实用性原则、个性化原则、审判性原则,主要从建筑外观、庭院建设、内部装饰、医院标识等方面体现。

据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国选择了部分中医医院开展了建设试点。按照上述《意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