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滥捕野生蝎子调查
中国中医药报 2009-08-24
蝎子作为我国稀有的中药材,其产量仅能满足国内医学需求的30%左右,而人们的食用量却逐年猛增,人工养蝎也无法弥补蝎子来源不足的窘况。近年来,宁夏部分农民受利益驱动,形成抓蝎大军,对宁夏野生蝎子大肆捕捉……
近年来,宁夏部分农民受利益驱动,形成抓蝎大军,对宁夏野生蝎子大肆捕捉,不仅造成生态隐患,还由于用农用车违法载人酿成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有关部门虽然采取很多措施,却难以根治“蝎祸”。
宁夏野生蝎子面临灭顶之灾
蝎子是一味传统的名贵中药材,早在 2000多年前,我国劳动人民就认识到蝎子是人类防治疾病的良药,并已投人到临床应用,这在著名的古籍《诗经》、《开宝本草》以及《本草纲目》中均有记载。除药用外,蝎子还可以作为滋补食品用。其中之一的蝎酒,就是用全蝎加白酒浸制而成,并有息风镇痉、通络止痛的功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加之人们对自身保健意识的增强,许多人的目光已从食用营养补品投向保健食品,而蝎子则首当其冲地被作为美味佳肴,成为各大宾馆、酒店的一道名菜,并深受中外宾朋的青睐。
随着科学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全蝎药用价值的认识、对蝎毒的提取及使用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为此,人们对蝎子的需求量也就逐年增大,人工养蝎也无法弥补蝎子来源不足的现状。
8月上旬,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农民袁利国用三轮农用车违法拉载17人外出捕蝎子,与一辆重型拉煤卡车相撞,导致4人死亡,4人重伤,10人轻伤的惨剧。
据月牙湖乡党委书记赵卫国介绍,近5年来,当地农民在4月至8月份,每天都要加“夜班”,男女老少持手电和镊子摸黑进入荒滩草地捉蝎子,由于缺乏有效保护措施,全区野生蝎遭到人为肆意捕杀,严重破坏生物链。
2003年1公斤蝎子能卖120元,河北、河南、山东等省药厂和药材批发市场都前来收购。随着蝎子药用和食用价值不断提高,蝎子收购价目前也涨到每公斤316元。月牙湖乡有1万多人,每天捉蝎子的就有两千多人,一天捉蝎子收入20多万元,该乡已成为宁夏全区最大捕捉销售蝎子的地区。
除了月牙湖乡,宁夏还有红寺堡、灵武等地方的农民也有捕捉野生蝎子的习惯。
据永宁县交警支队副队长潘志勇介绍,每年夏天,永宁县交警忙得团团转,为了劝阻一些乡村农民进山抓蝎子,交警赶赴乡镇街头堵截抓蝎车队。抓蝎队人数很多,他们乘坐三轮农用车,有时候一辆车就能乘坐几十人,安全隐患大。抓蝎子通常是夜间进行,因此,农民一般在黄昏时分从乡镇出发。抓蝎队一旦上路,不好管理,交警队就派警力从源头堵截。这样做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农民往往等交警走后,再溜出来,很难管理。
此外,抓蝎子的农民每人都有抓蝎子的专用工具,其中有镊子、小型水桶和肩挂式充电灯具,能发出蓝光,夜间照到蝎子身上会呈现出非常明显的特征。这些“抓蝎队”有专人组织,在草原上进行地毯式搜查捕捉,活动范围之大,对植被破坏之严重可想而知。蝎子以蝗虫等为食,又是壁虎、老鼠、黄鼠狼、家禽、鸟、蛇、蛙、蜘蛛等的食物,如果把蝎子赶尽杀绝,将会破坏生态平衡。
目前,抓蝎大军不仅在草原活动,有时还侵入西夏王陵等文物保护地区。
据永宁县闽宁镇农民称,从贺兰至银川一带的山坡的蝎子基本已被抓完,所以他们还到平罗县这一带抓蝎子。贺兰县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查看农民抓蝎的瓶子,小到1厘米的蝎子也进了“牢笼”,如此掠夺式的抓法,要不了多久,贺兰山的蝎子将仔无遗类,连带的生态系统也将受到破坏。
从河北、河南等地药材市场传来的消息显示,全区一天有两吨蝎子输出到国内市场。面对野生蝎子被大量捕杀的现状,宁夏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刘江畔表示,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中并未明确野生蝎子是保护动物,致使保护野生蝎子缺乏有利的法律支持。野生蝎子是益虫,主要捕食蝗虫等害虫,1只蝎子1年能吃掉1万只蝗虫等害虫。刘江畔说,据他们了解,目前全区有三分之二的蝎子已被捕杀,由于蝎子一年只能繁殖一次,而蝎子生长成熟需要3年,加上目前许多蝎子出生几个月就被捕杀,如果这种捕杀方式持续下去,全区蝎子将会灭绝。
管理遭遇“无从下手”瓶颈
宁夏贺兰县林业局办公室李主任说,林业部门多次在山上劝退农民抓蝎子,但不敢处罚。宁夏林业厅科技处吕海军说,他认为,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的重点是打击收购蝎子的不法商贩,只有这样农民才能放弃这种赚钱方式。
记者电话采访了银川市工商局市场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科长告诉记者,市工商局至今从未开展过关于蝎子市场的业务,蝎子不是保护动物,那么对蝎子的经营活动处理起来于法无据。但是目前宁夏出现的这一情况工商部门如何应对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永宁县交警支队副队长潘志勇说,从交警部门而言,农民抓蝎子可以,但是不可以使用农用车违法载人。自从新的《道路交通法》实施以来,国家已经明确将上路农用车的管理权从农机部门转交给交警来管理。可是,农民安全意识差,无识法律制约,违法载人时有发生。
月牙湖乡党委书记赵卫国说,目前我们设卡阻挡农民抓蝎子唯一的依据就是《道路交通法》,乡里与400多名农用车驾驶员签订了《禁止农用三轮车拉人上山抓蝎子协议书》。可是,农民内心并不把协议当回事,赵书记边说边拿出了一份协议书,正是8·2重大交通事故中,农用三轮车驾驶员袁利国与乡政府签订的。不仅如此,今年还发生了农民强行冲关的恶性事件。当时几十辆农用三轮车排成长队,强行冲向乡干部,农民人多,乡干部只好让开。
此外,干部防堵农用车不可能一天24小时一直盯着,农民不断更改时间表,本来晚上抓蝎子通常下午5时左右出发,有关部门一干预,农民有时中午就出发,到了野外先睡觉,有时半夜才走,防不胜防。
“蝎祸”何时休?
蝎子虽然在我国分布很广,但随着中药市场的繁荣和人类对蝎子经济价值的逐步开发,作为传统名贵药材的全蝎,社会需求量日趋增多;此外,一方面人工过度捕获使自然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和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等因素导致蝎子的自然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和食物来源下降,导致社会需求与产量供出矛盾的加剧。所以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就开始了人工养蝎的试验研究工作。
蝎子作为我国稀有的中药材,其产量仅能满足国内医学需求的30%左右,而人们的食用量却在逐年猛增。
此外,由于人们长期地开山垦荒,筑路采矿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使蝎子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加之人为地大量捕捉,导致野生蝎资源日渐枯竭。濒临灭绝。由此造成人们医疗用药和生活用蝎的严重不足,导致市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虽然价格不断上涨,也无法缓解日益突出的市场供需矛盾。市场供应量仅能满足市场需求量的30%。
随着蝎子用途的不断扩大和人们医疗、生活保健品开发用蝎及出口的大量增加,将进一步加剧市场供需矛盾。有关部门对全国药材市场普查得出结论:今后20年内全蝎的供需矛盾将无法缓和,价格将继续呈现大幅度上涨的趋势。因此,国家科委将《全蝎养殖综合加工及开发利用与推广》项目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并拔出专款作为重点工程予以推广。
回顾宁夏抓蝎子的历史,赵卫国说,2004年刚出现时,由于是新生事物,抓蝎子的人也少,乡政府没当回事。2005年抓蝎子人数开始上升,引起了乡政府的警惕。从2006年开始,政府就明确取缔抓蝎行为,将任务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可是效果并不明显。后来乡政府研究,觉得蝎子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只要农民能够安全出行捕蝎,也不失为一种致富途径。于是乡政府组织雇用3辆中巴车,20辆小型车拉载当地农民外出捕蝎。可是很快就“夭折”了。因为农民嫌费用高,不愿意出钱。
面对便愈演愈烈的蝎祸,一些基层政府官员、交警部门、林业部门、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建议:
一是借鉴宁夏制止搂发菜、挖甘草等专项治理行动,对抓蝎子活动予以坚决取缔。在宁夏历史上,农民搂发菜、挖甘草都曾经为祸一时。宁夏农民甚至远赴内蒙古、新疆去搂发菜。近年来这两种破坏草原生态的行为已大为减少。
二是打击收购野生蝎子的行为。今年以来,面对野生蝎子数量下降,捕蝎农民数量减少的现状,前来宁夏收购野生蝎子的商贩将每公斤野生蝎子收购价格从去年的100多元提高到316元。在暴利的驱动下,当地农民铤而走险,抓蝎大军人数再增。如果不从流通环节对贩卖野生蝎子予以遏制,那么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就难以从源头堵住农民的驱利行为。工商部门应该及早介入进来。
此外,蝎子虽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但是它是一种很好的中药材,而且对自然界里的一些害虫有一定的遏制作用。这种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大肆捕捉蝎子的行为是严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昆虫资源都归国家所有,捕捉(猎)时必须经过各级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黄会清 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