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加强效能建设 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中国中医药报 2009-12-18

本报记者 罗建 通讯员 张宇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效抓手,以制度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建立实施了“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度。该局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局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者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也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

二是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在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日常政务活动中,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告知。对紧急事项做到了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改进会风文风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不断改进机关会风文风,要求局机关各处室严格遵守精文简会的规定,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搞好服务上。

该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会议、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改进会议形式,简化会议程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此外,还要求文稿、文件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倡导清新简练文风,并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了公文处理时效。

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把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监察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形成了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该局还进一步健全了信访制度,完善了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地处理信访事宜。局领导亲自阅批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各处室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接访,切实解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

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实行行政大调解的要求,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并于近期对一例医患纠纷成功进行了行政调解。此案件涉及纠纷已历时一年多,医患之间矛盾尖锐,极有可能上升为医院暴力事件,患者已将医院上诉至法院进入司法程序,双方经多次民事调解和司法调解,都没有解决。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合理运用行政调解,找准纠纷的症结,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成功调解。